降糖药用于减肥不在医保报销范围 国家医保局:糖尿病患者代开涉违法

编辑:袁琳 发布时间:2024/4/17 8:40:03 来源:央视新闻

  春天一到,减肥大业又被不少小伙伴提上议事日程。一种名叫“司美格鲁肽”的药物受到众多爱美人士的追捧。许多热心网友在社交平台分享用法,宣传“躺着就能变苗条”的减肥“神效”。有人好奇,作为一款国内已经上市的药物,司美格鲁肽进医保了吗?如果进了,刷医保卡岂不是还能为减肥大业省下一笔?

  国家医保局4月16日发布《“减肥神药”到底进没进医保?》。国家医保局明确,虽然“减肥神药”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但其支付范围限定在与成人2型糖尿病有关的两种情形。减肥不在支付范围以内,医保不能报销,代开代买涉嫌违法。

  用于成年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

  国家医保局表示,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收载3088种药品,涵盖了全国公立医院90%以上的用药份额,其中属于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的降糖药就有7种,这类药以葡萄糖依赖的方式刺激胰岛素分泌实现降低血糖的作用,司美格鲁肽注射液就是其中一员。该药2017年12月获得美国FDA批准“用于成年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2020年FDA又进一步批准“用于伴有心血管疾病的成年2型糖尿病患者以降低相关疾病风险”。

  得益于“每年一调”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机制,司美格鲁肽注射液上述两个适应证2021年4月在我国获批后,当年即通过谈判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价格更是不到美国的十分之一。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仅2024年1—2月,司美格鲁肽在全国医保报销就超过了70万人次,叠加谈判和医保报销双重因素,患者用药负担大大减轻。

  减肥药再“神”也不能进医保

  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2020年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有8类药物不能医保报销,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改善生活状态”的药品就是其中一类。不仅我国,其他一些国家也有类似的规定,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守好用好大家的“救命钱”。

  职工医保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居民医保基金更是三分之二来自财政补助,一分一厘来之不易,必须用在治病救人的“刀刃”上。如果一个药品主要功能是减肥,医保肯定不报;如果既可以治病又可以减肥,用来治病这个适应证医保可能会报销,但减肥这个适应证医保必须不报。比如与司美格鲁肽同类的利拉鲁肽注射液,尽管已获得我国药监部门批准用于减重,但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规定只有用于治疗成人2型糖尿病时方可报销。同样,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的支付范围限定在与成人2型糖尿病有关的两种情形。减肥不在支付范围以内,医保不能报销。

  把好药用在真正需要的患者身上

  如果以自己有糖尿病或者把医保卡交给有糖尿病的亲友,请人帮忙代开,是不是就可以医保报销了?或者可以将自己用不了的司美格鲁肽卖出去?

  对此,国家医保局强调,套取医保基金会受处罚,甚至可能违法。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可能涉嫌诈骗罪,即使达不到犯罪程度,将本人的医保卡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者利用自己的医保开出药再转卖的,除了2—5倍的罚款外,还可能会被停止医保联网结算待遇3—12个月。

  目前,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均开通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机构查询窗口,只要输入药品名字,就可以方便找到所在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配备情况。

  每个参保人都是医保基金的守护者,千万不要因为眼前的“小利益”损害“救命钱”;也希望医疗机构加强处方管理,把好药用在真正需要的患者身上。

  司美格鲁肽作为处方药,使用请遵医嘱

  是否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或者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司美格鲁肽减肥?

  对此,国家医保局表示,尽管这么做不违法,但还是提醒大家,“是药三分毒”,用药遵医嘱。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司美格鲁肽注射液作为处方药,在使用前医生一般会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查,排除药物禁忌。特别是这个药用于体重控制尚未获得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内用它治疗肥胖仍属于超适应证用药,盲目使用存在较大风险。

  其实大多数人并不算是临床意义上的“肥胖”,劝告大家不要过度陷入“身材焦虑”,通过自律运动、合理饮食,大部分情况下都可以做好体重管理。盲目跟风、滥用药物贻害无穷。对于的确需要使用治疗手段的患者,也请一定要遵照医嘱,合理施治。

  链接

  湖南医保局:辅助生殖暂不纳入医保

  本报综合  4月16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正式发布《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废止19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该政策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通知》明确了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组织/体液/细胞冷冻续存(辅助生殖),胚胎移植,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胚胎辅助孵化,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

  其中,价格最高的为胚胎培养,一类价格3200元/次;最低的为组织/体液/细胞冷冻续存(辅助生殖),一类价格80元/管·月。

  此前,湖南有21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其中17项实行市场调节价。此次下发《通知》,对原有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废止19项。对规范后的12项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且明确政府指导价属于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早在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如今,已有北京、广西、内蒙古、甘肃、山东5省份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并且落地执行。

  “纳入医保的前提,是先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定价。”业内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保部门在做长周期的基金影响测算时,需要通盘考虑人口规模、年龄结构、临床实际需求、放大效应等因素。

  据了解,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是医保运行的一个重要原则。如今,湖南已迈出“第一步”,至于何时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值得关注并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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