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调至16倍

编辑:袁琳 发布时间:2024/6/26 11:27:55 来源:羊城晚报

佛山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调至16倍

  7月1日起施行,此举将大幅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松炜、通讯员王淇报道: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缴存余额倍数由原来的12倍调整为16倍。新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日起受委托银行受理的贷款申请按新标准执行,有效期为5年。

  据悉,今年3月1日起,佛山市公积金执行的个人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流动性风险系数。“缴存余额倍数”作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一个乘法项,直接关系到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贷额度的多少。此前执行的缴存余额倍数为12倍,而《通知》将其上调至16倍,这意味着在其他贷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直接大幅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

  比如,单缴存职工缴存满3年且缴存余额达2.5万元,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0万元。双缴存职工符合贷款条件,主借款人缴存满3年且双人累计缴存余额达4.2万元,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

  《通知》还显示,佛山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贷款,即不同缴存时间对应不同的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时间的认定以主借款申请人为准。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按大于等于36个月认定。

  此外,缴存职工如果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其中一种情况,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港湘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转载、投稿、引用,需注明来源"港湘新闻网",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云标签 点击对应标签查看更多相关资讯!

  • 广告
  • 广告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媒体爆料&招商合作)
0731-85588296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港湘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本网站所有。
任何媒体转载、投稿、引用,需注明来源"港湘新闻网",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媒体爆料热线 0731-85588296 招商合作热线 0731-85588296 合作联系邮箱 1392289199@qq.com 投稿邮箱 igxnews@163.com]
[ 网站备案:湘ICP备2023034186号-1]
Copyright ©2020 港湘新闻网 hkhn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