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网友陈先生就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称,去药店购买特殊门诊用药,被告知必须要有医院开具的处方才能购买,随后,他又去到社区医院,“只见两个诊室前,老人密密麻麻,足足有287人在等待开处方。”
而此前,也有多位长沙市民在网上“开麦”。网友@做快乐的自己分享了医保统筹买药的流程,“买个药花了两个钟头”;@小红薯67974199总结了近期购药经验,称“不同药店可能都有不同的需求”。
新规从何而来?据记者了解,早在2024年10月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发布,要求强化医保药品处方流转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在今年的2月12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8号),规范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处方。
"政策制定的初衷值得肯定。"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靖分析称,依据《社会保险法》授权条款,医保部门有权细化基金使用规则。现行规定意在通过“处方把关”,遏制虚构购药、倒卖药品等骗保行为。
正如徐靖所说,初衷是好的。但仍有不少老百姓吐槽。
长沙市民陈娭毑有着高血压的毛病,多年来一直在药店购买“脑心通”,然而,新规出来后,让她十分头疼。
她告诉记者,年前去某大药房买药时,被告知要开具处方才可购买。如没有,需现场视频问诊。“我排在第二个,都搞了一个多小时。”陈娭毑告诉记者,她离开的时候,药店排起了长队。
为避免排队,近日,她又来到家附近的社区医院,缴纳6元挂号费后,医生告知陈娭毑只能买2盒降压药,如测量后确定有高血压才能买4盒。但要买脑心通就得看体检报告或者医院的病例才可开药。
不管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均需通过开具处方的形式才能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的做法,体现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第七条中,“具备使用统筹基金资质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流转处方,方可纳入统筹报销。”
这一点其实有规可依,国家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称,“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
“但显然,政策的执行中存在一定矛盾。”徐靖指出,从湖南医保购药新规出台的目的表述看,主要针对的是“虚开处方、先药后方、价格虚高、管理失范”等药品市场不良现象。也就是说,这份新规主要规制的,应当是部分违法或不规范开具处方的药品销售店家,但实质上却增加了购药需求者的时间和经济负担。
根据行政法比例原则,其目的和手段欠缺必要的正当性关联。
"医保基金监管与便民服务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在她看来,新规涉及广大购药需求者的权益,在出台前应进行广泛的社会调研,并在加强处方规范管理的同时,增强处方获取的便捷性,以此平衡制度设计与民生需求。
“任何管理措施的出台,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公民福祉、为百姓服务,偏离了这一根本宗旨,即要慎重考量行政行为本身的合理性。”徐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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