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12日消息,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郑剑戈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4月2日消息,郑剑戈被查;今年8月26日,郑剑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郑剑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金;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剑戈,1964年6月生。2008年,他任肇庆市副市长,2011年任肇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任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后还兼任肇庆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2017年,郑剑戈调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2021年转任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至2023年1月不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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