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霞受贿案一审宣判

编辑:凌熙 发布时间:2024/11/14 10:35:37 来源:央视新闻

  据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11月14日,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港湘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转载、投稿、引用,需注明来源"港湘新闻网",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云标签 点击对应标签查看更多相关资讯!

  • 广告
  • 广告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媒体爆料&招商合作)
0731-85588296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港湘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本网站所有。
任何媒体转载、投稿、引用,需注明来源"港湘新闻网",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媒体爆料热线 0731-85588296 招商合作热线 0731-85588296 合作联系邮箱 1392289199@qq.com 投稿邮箱 igxnews@163.com]
[ 网站备案:湘ICP备2023034186号-1]
Copyright ©2020 港湘新闻网 hkhn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