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6元并要求公开道歉,“雷公”诉人贩子案今日开庭

编辑:袁琳 发布时间:2025/4/24 15:17:42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新湖南记者 杨洁规 童迪

4月24日,寻亲家长“雷公”雷武泽和妻子起诉人贩子王浩文、胡某雄的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开庭。该案由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地点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看守所。

“雷公”雷武泽告诉新湖南记者,他的儿子川川于2001年被人拐走。2023年6月,雷武泽找回了川川。随着川川的找回,人贩子王浩文再次进入公共视野。作为被拐儿童家长,雷武泽一直希望能对王浩文提出民事诉讼,但由于案情特殊,法院方面建议等刑事案件结束后再行提起。

1.jpeg庭审开始前,雷武泽在整理相关资料。童迪摄

2024年5月,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在四川南充中院开庭审理。次月,南充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12月,雷武泽向户籍地所在法院——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向王浩文、胡某雄索赔共计6元,并要求二人公开赔礼道歉。2025年1月2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在民事起诉状中,雷武泽夫妻请求法院判令王浩文、胡某雄分别赔偿寻亲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精神损害费1元,合计6元,并要求二人公开忏悔并赔礼道歉。

雷武泽表示,寻亲22年,他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我提起诉讼的目的不是为了要钱,而是为了讨个公道,给所有被拐儿童及其家长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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