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坚持,我们看得见;孩子的未来,我们一起托举。”近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了一封致全省家长的信,为我省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子们送上实实在在的助学“红包”:符合条件的孩子,每年可申请1000元学前入园补助金、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的义务教育生活补助……一起来读读这封信吧!

附: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开学后30日内,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如实填写《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向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
2.组织评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幼儿园成立由园领导、资助专干、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学校(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助项目、资助名单、资助标准。公示时应注意保护受助学生(幼儿)隐私,不涉及敏感信息。
4.汇总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幼儿园)将拟资助学生(幼儿)名单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5.资金发放。由县级教育、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统一发放资金。
6.结果告知。资金发放后,学校(幼儿园)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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