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高峰,湖南人社权威解答8大高频问题

编辑:凌熙 发布时间:2025/7/17 14:40:59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单琬芸 彭靖贻 余莲

  正值暑假,不少家长开始盘算着休年假,计划一场温馨的亲子之旅。7月16日,湖南省人社厅针对年休假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详细解答。

  休年休假需要哪些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即可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累计工作年限享受不同天数的带薪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年休假天数依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而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都应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如何发

  单位应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本人放弃休年休假,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若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换工作能否在新单位享受当年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涵盖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吗

  通常情况下,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不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休了婚假、产假还能再休年休假吗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所以当年休了婚假、产假,仍能再休年休假。

  哪些情形下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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