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要求,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从“事后评估”向“全程嵌入”转变,进一步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办法》落地后,保险公司短期将面临一定的整改和适配压力,长期来看资负管理能力与监管要求匹配度较高的企业有望受益。
“为积极应对低利率市场环境,需推动保险公司完善资产负债管理治理结构、政策和程序,加强资产负债协调联动;同时,2026年保险业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资产负债匹配指标口径随之发生调整,利率波动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显著增加,对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办法》是金融监管总局提升行业经营韧性、健全审慎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措施之一。
从具体内容看,《办法》共6章46条,围绕规范资产负债管理治理结构、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要求。
《办法》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要求保险公司制定资产负债管理方案,在业务规划和产品开发、产品定价管理、保险业务管理等环节加强资产负债联动,开展压力测试和回溯分析,定期编制报告,并对资产负债管理方案作出及时调整。
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昕看来,上述规定将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从“事后评估”走向“全程嵌入”。“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发布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以能力评估和匹配评分为主,但随着行业成熟度提升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其区分度和约束力已不能满足需要,实践中,部分公司资产端与负债端条线分割、考核目标割裂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办法》要求将资产负债联动嵌入业务规划、产品开发与定价、资产配置等全链条环节,意味着匹配约束前移至产品开发定价的源头。”徐昕说。
除了推动管理机制前移,《办法》还进一步强化量化监管。《办法》提出,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结合新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规则调整,设立资产负债监管指标,明确指标阈值;新增部分监测指标,设置差异化预警区间,增强指标敏感性。
徐昕指出,《办法》设立7项资产负债监管指标,对财险、人身险公司分别设置最低监管标准;同时新增监测指标,配以差异化预警区间。监管指标以量化阈值划定风险底线,监测指标动态捕捉边际变化,二者配合可实现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也避免了“一刀切”的简单化倾向。
东北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王选鹤认为,《办法》结合新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规则设置指标,有利于统一风险识别标准,也便于监管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然而,指标不能替代公司自身的实质判断,保险公司仍需结合产品结构、投资期限和资本状况开展管理。
徐昕认为,《办法》落地后,短期内行业将经历一轮“对标改造”。他表示,部分利差损压力较大、久期错配明显、负债成本管控偏弱的公司面临真实的达标压力,需要在数据治理、信息系统、精算与风险管理能力上加大投入,报告引入第三方审核也会带来一定合规成本。不过,3年过渡期给了行业较为充分的调整空间,预计整体平稳过渡。
从更长周期看,王选鹤指出,《办法》将推动保险公司更加重视产品、投资、流动性和资本之间的长期匹配,有助于减少单纯追求规模和短期收益的经营倾向,提升行业稳健经营能力。
此外,保险公司之间也将呈现一定分化。西部证券研报认为,资负管理能力与监管要求匹配度较高的头部险企将相对受益。中小险企短期整改压力有所缓解,但长期仍需补足现金流预测、利率敏感度计量和资产负债联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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