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绥宁健康帮扶成效显著

编辑:袁琳 发布时间:2025/9/10 15:08:49 来源:港湘新闻网

湖南绥宁健康帮扶成效显著

绥宁县医保局2024年健康帮扶工作典型经验做法

近年来,湖南省绥宁县医保局始终坚持以老百姓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发挥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全面实施医保健康帮扶政策,为参保群众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主要经验做法如下:

夯实“三重保障”,梯次减负效果明显

基本医疗保障全面到位。加强对县内定点医院协议管理,严格控制住院医疗费用结构,将超限价部分自负费用和全自负费用控制指标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水平。针对基层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加强与卫健部门联动,协同卫健制订村卫生室常用非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村医医保业务专题培训,方便群众就近购药,提升乡村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和保障能力,让参保居民常见病、慢性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门诊时能报销、有保障,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大病保险减负能力进一步提升。严格执行省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文件精神和大病保险政策规定,对特困等三类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实现全国直接联网结算。1-10月,大病保险共支付3817人次、1676.42万元,其中困难群众1662人次、518.12万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885人次、1167.87万元,其中困难群众594人次、289.08万元,在方便群众少跑腿的同时,极大地减少参保群众大病医疗费用垫付压力。

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成效凸显。1-10月,对困难群众住院及门诊救助13978人次、1012万元(其中一站式结算13275人次、847.17万元;补充报销703人次、164.83万元)。通过下发高额预警人员数据和指导乡镇规范开展第三类对象医疗救助,精准实现待遇找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第三类对象依申请救助和再救助293人次206万元。困难对象医疗救助待遇享受,提高住院总报销比例16.37%、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19.37%;提高门诊慢特病总报销比例10.08%。依申请救助方面,提高申请对象总费用报销比例9.3%、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12.46%,通过救助待遇享受,有效防范了高额费用对象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加强部门协同,共同织牢织密兜底保障网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织密网,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工作机制,健全了因病返贫致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每月进行困难群众身份信息传递并按待遇就高身份进行标识,确保困难群众待遇及时精准享受。今年以来,累计向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推送高额医疗费用预警数据3011条,推送人员中经民政部门核准认定为困难群众身份的252人、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监测对象的65人,新增困难对象实施医疗救助金额93.39万元,进一步提升帮扶精准性和时效性。

持续优化服务,党建引领助推提质增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建引领促业务,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助推医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局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设置党员先锋岗,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优化综合柜员服务制,实现医保经办业务一窗式办理,一门式解答群众咨询问题,服务效能和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通过推行医保高频事项乡村代办服务和绿色通道优质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同时通过数据汇总排查和推送,实现政策找人,精准落实好“三重保障”政策,让参保群众切实感受医保服务的温度,把原来老百姓认为复杂的政策变为身边可感可及可享的实事。

作者 | 中共绥宁县委 绥宁县人民政府

(一审:凌熙  二审:袁琳  三审: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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