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9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贵州、广东、广西等9省(区)做好洪涝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重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支持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财政部要求有关省(区)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及时了解掌握灾区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资金需求,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总台央视记者 王楠 唐国荣)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港湘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转载、投稿、引用,需注明来源"港湘新闻网",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云标签 点击对应标签查看更多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