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经办服务规程》(全文)
第二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第七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第八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参考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费数额。
工作管理 个人管理 档案管理 有效身份证件 2026/7/16 14:52:28
《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今起施行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登记档案。《办法》从今天起正式施行。推动登记档案信息资源跨区域 跨部门共享《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还完善了登记档案迁移管理制度,便利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此外,《办法》强调,经营主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迁入登记档案,无需在迁出地重复提出申请。
时政 档案管理 2025/3/20 8:55:46
长沙出台档案管理若干规定
港湘新闻网12月19日讯 12月19日上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沙市档案管理若干规定》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长沙市档案管理若干规定》的出台,将为整体提升长沙档案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据悉,2024年8月20日,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规定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长沙市档案管理若干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时政 档案管理 2024/12/19 15: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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